yangchen24 发表于 2011-5-30 09:17:14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登记证》遗失补办规定

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和《登记证》是毕业生报到的重要凭证,毕业生应妥善保管。若不慎遗失应按照云南省大中专毕业就业《报到证》、《登记证》遗失补办规定办理。
  一、《登记证》遗失补办:
  1、持有《登记证》三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登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出具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毕业生生源地(州、市)以上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可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登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持有《登记证》三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登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不能提供生源地证明的,本人须在云南省相关报刊(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昆明日报、都市时报等)办理遗失启事登报手续。毕业生凭登报遗失启事(原件),可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登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3、省内院校省内生源的毕业生在当年的七月一日到七月三十一日报到期限内《登记证》遗失的,需出具毕业生所在学校具体所在学院(系)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可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登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报到证》遗失补办:
  1、持有《报到证》三年内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由报到单位出具是否已经报到的证明,并证明报到证是否交单位的证明,可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持有《报到证》三年内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出具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毕业生生源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3、持有《报到证》三年内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不能提供生源地证明的,本人须在当地省级日报或是云南省相关报刊(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昆明日报、都市时报等)办理遗失启事登报手续。毕业生凭登报遗失启事(原件),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4、持有《报到证》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当年的七月一日到七月三十一日报到期限内《报到证》遗失的,需出具毕业生所在学校具体所在学院(系)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5、持有省外院校《报到证》的云南籍毕业生,《报到证》遗失的须到毕业学校所在省(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补办手续。

                   联系电话:0871—51568635144557
                   投诉电话:0871—5170865
                    联系人:周老师、丁老师、王老师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8年9月1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登记证》遗失补办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