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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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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发文时间:2019-03-25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 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云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领导
    (一)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确定复试、调剂、拟录取名单等,指导学院招生工作。
    (二)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复试。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包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
    (三)复试小组须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另设秘书一名。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复试工作在学校纪委、学院纪委委员和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下完成。
    (五)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档案由学院留存备查。
    (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咨询、审查考生资格、安排复试考务及成绩汇总等工作。
    二、确定复试名单
    (一)教育部下达的最低复试控制线作为进入复试的最低要求。会计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相同的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三)以《云南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的通知》公布要求为准,制定学院具体的调剂工作方案,并组成调剂工作小组选拨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调剂要求、程序以及复试录取办法,可到学院网站上进行查看。
    在我院复试名单公布前,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院复试名单,不得参加我院研究生复试。
    校内调剂考生若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或方向),且已接受复试通知,原则上将不会再考虑列入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方向)复试名单。校外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即使收到我校不同专业(或方向)的复试通知,也只可确定参加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四)根据《云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报考我院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少数民族考生身份、就业方式(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等报考信息一律不做修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否则无效。
    三、复试办法及内容
    (一)复试办法公布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制定复试办法,在学院网站公布,方便复试考生查询。
    (二)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必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考生的《复试信息表》,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并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录取后办理银行卡交纳学费用)。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政审表》,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我院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报告》。
    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及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双少生),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签订的《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
    5.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6.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收取考生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7.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在复试前须签订《云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书》(附件1)。
    8.在我院复试前,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考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按时参加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形式
    1.复试以面试(或笔试)方式进行,考生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中:
    (1)学术型硕士(不含会计学)、专业型硕士(不含会计和审计)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8:30起;面试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经济学院(具体安排见当天学院公告和复试通知单)。
    (2)审计(025700)硕士、会计(125300)硕士须进行专业课笔试,考察考生专业知识;会计学(120201)硕士直接进行面试。笔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下午14:00-17:00;面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8:30起;笔试、面试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经济学院(具体安排见当天学院公告和复试通知单)。
    2.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其中2~3个题目进行回答。由复试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3.审计(025700)硕士、会计(125300)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中进行,考核形式由各工作小组自行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复试中不含专业课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复试中含专业课笔试的专业,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以100分计算,在计算复试成绩时进行折算。
    2.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
    3.对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和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应单独排名。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院根据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若考生符合以上加分政策但并未获得加分的,请尽快联系相关主管部门,我院将根据后台的增补数据及时更新加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注:初试总成绩满分若为500,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成绩/5,以此类推。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复试工作小组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院党委书记、院纪委委员、研究生办公室秘书组成巡视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指派专人值班,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0871-65940042;0871-65037022。
    四、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硕士研究生考生100元/人。
    研究生体检费为169元/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
    五、录取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院将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将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六、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和要求
    时间
    负责单位
    依据《云南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的通知》制定调剂实施办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3月19日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办公室
    第一轮调剂工作。
    3月20日—3月22日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依据复试办法制定具体的复试实施细则、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学校研招办。
    3月25日12:00前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办公室
    公布复试名单。
    3月28日17:00前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办公室
    复试考生下载复试通知书。到学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后回学院参加复试。
    3月29日—   4月1日
    研究生办公室、复试工作小组、校医院
    上报第一轮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意见及考生相关材料。
    4月12日17:00前
    研究生办公室
    若部分专业还有缺额,进行第二轮调剂工作、复试工作。
    待定,另行公布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办公室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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