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axie 发表于 2007-5-2 17:42:28

强迫症知识(全)

强迫症简介


某心理治疗门诊的病历表明,对于高考将近的高三学生来说,最常见的心理疾病是精神衰弱和强迫症。这篇文章中,我就详细而通俗的向您介绍强迫症,以后,我会向您介绍几种强迫症的治疗方法。
国内临床医学专家将强迫症的表现分为强迫观念和强迫意向和行为两大部分。
所谓强迫观念,是指见到或听到某一事物时,便出现引起患者不安的联想。例如,看见黑纱,便联想到死亡或即将大难临头,心情非常紧张。有些病人每当接触到某些概念和词句,就会联想到和它相近或相反的概念。如听别人说“安全”、“友好”则脑子里立即闪现出“危险”、“敌对”等概念。有的患者反复深究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事件发生的原因,,如“世界为什么存在”、“树木为什么向上生长”等。病人明知思考这些问题毫无必要,但又控制不住自己要去思考。
所谓强迫意向和行为,是指病人常为某种与正常相反的意向所纠缠。例如,走到河边或井边,老想往下跳,但有害怕真的会跳下去。有的患者有强迫行为,如离家后反复回来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或锁好,或书写后反复检查是否写错字。有的患者常怀疑自己的手或衣服被玷污了,虽然反复洗了几次,仍不放心。有的患者每当见到电线杆、台阶、柱子等,便不由自主地依次点数,明知毫无必要,但不数他就会感到心情不安甚至漏掉了有得从头数起。有的患者常重复某种动作,以解除内心的不安,如一个胳膊碰椅子,另一个胳膊也一定要碰一下椅子;进门一定要左脚先迈,否则要退回去再走一遍。
患有强迫症的患者内心都有焦虑不安的情绪反应。一方面他们明知这些观念和动作是毫无意义的、不必要的,想努力加以控制,但又无法消除这些行为,甚至引起更为严重的 紧张和不安。许多患者同时伴有头痛、头昏、失眠等神经衰弱的症状,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表现。
强迫症患者一般胆小,敏感,害羞,做事怕难为情,常因此不能显示出他们的口才和表演才能。强迫症患者长有不安全感、不适应感。强迫思维干扰正常心理活动之后,常影响智力水平的发挥。这样,强迫症患者在心理上常出现强迫行为和观念之间的“矛盾”。这种难以自控的心理矛盾常使患者坐立不安、易激惹、紧张、虚弱、疲乏。
其实,正常的人大多数都有过强迫观念,例如不自主地反复思考某一问题,或念某两句话,或唱一两句歌。不过,这些行为并不会影响正常的 心理活动和行为,所以不能看做强迫症。

何谓强迫症


强迫症又称强迫性神经症,是以重复出现病人不愿意、明知不对但又无法控制的某些观念、意向和行为为其特征。病人常为这些重复出现的强迫现象所苦恼,虽尽力克制,但都无法摆脱,因而极为痛苦。本病常见于青少年,以男性为多见,特别多见于青少年学生。本病的发病诱因常不明显,仅少数病人是在某些心理一社会因素作用下发病,绝大多数则无明显原因地逐渐起病。但病人病前的人格特征,与发病很有关系,例如表现为拘谨、古板、犹疑、过分注意细节、要求十全十美等的人,易于在身体健康不良或长期心身疲劳时引起本病。

  强迫症病人突出的表现是有强迫症状,这种强迫性症状可表现在两方面,即表现为强迫性观念与强迫性行为。

  强迫性观念包括强迫性联想、强迫性怀疑、强迫性回忆、强迫性穷思极虑等;

  强迫性行为则包括强迫性仪式动作、强迫性洗手、强迫性检查、强迫性计数等。

  据我们的观察,在强迫症中表现为强迫性观念者远多于强迫性行为,前者约见于75%的病例,后者仅见于25%的病例。

  在强迫性观念中则尤以强迫性联想(或称强迫性思虑)为最多,其次是强迫性穷思极虑、在强迫性行为中则以强迫性仪式动作为最多,其次为强迫性洗手。诚然一个病人可以合并有两种以上的强迫症状,但据我们的资料来看,其比例仅约占15%左右,而且其中还必有一种症状为主要的。

  不论是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病人都知道这是由自己思想所产生或支配的,并不是别人的或外来的某种力量所支配,这就有别于某些精神病强制性思维与动作。此外,病人对各种强迫症状均明知不对或不必要,故常想控制,但终因控制后内心非常不适而无法摆脱,最后只好屈从,继续去思考、去做。这些强迫症状在病人集中注意于工作、情绪高兴,或受到威胁时可减轻;而在心情不快、无所事事、疲劳时则更加明显。

  如某女,13岁,中学生。二年来一见男性(不论年龄)即产生可能要与他谈恋爱、结婚的想法,虽明知不可能,但脑内反复思考不已,无法控制,以致影响生活与学习。病前个性好静,喜欢看书,在校成绩好。未咨询前在某医院经药物治疗,毫无效果。病人发病之初并无明显原因,仅因在校时有一男老师(中年)对她较为关心,一段时间后渐产生此老师是否对她有意思的想法,并渐发展到出现与他谈恋爱、结婚的想法,以后又扩大到其他男性。一般体格检查发现身躯较高大,性发育较早,状似17~18岁。确诊为强迫症(强迫性联想),即给以解释性心理治疗,说明本病的性质及治愈的可能性,并给以橡圈厌恶疗法,即在左手腕上套橡圈,要求当见到男性出现强迫观念时,即拉弹橡圈至有痛感,并计算拉弹次数,直到强迫观念消失为止。每日并需作记录。结果第l周每天出现上述强迫观念3~6次,每次拉弹橡圈前3天是30~50次才消失,后3天拉弹3~5次即可消失。第2周每天出现强迫观念平均2次,拉弹橡因2~5次即消失。第3~6周,乎均每天约有一次强迫观念出现,拉弹橡圈5~10次即消失。从第9周起强迫观念不再出现,橡圈亦脱掉,偶有轻微关于性的想法,能很快自己控制而消失。以后追踪观察3个月,强迫症状无复发。

  再如一15岁男性中学生,5年前开始做完学习作业后总是不放心,要反复检查多遍,因为老是担心做错了。去年看到一本《代号叫蜘蛛》的书里有一句话:“我现在是一个,将来是一个,永远还是一个”,就整天回忆这句话,为什么是这样讲?意义是什么?而此时反复检查作业的情况反而轻一些。对于回忆这句话自知没有必要,也想控制,但一控制内心就非常紧张,感到气紧及心跳,最后终于放弃控制而任其不断回忆。自幼个性内向,少讲话,好思考,喜看课外书。体格检查无异常。诊断为强迫症(有强迫性检查及强迫性回忆)。首先采用解释性心理治疗,并结合橡圈厌恶疗法,配合小剂量抗抑郁药丙咪嗪。一周后症状明显减轻,强迫性检查及回忆均明显减少,弹拉橡圈时怕痛,故拉弹1~2次后症状就消失了,观察半月症状无复发。

强迫症的本质是自相搏斗


在“强迫症病人可以自救吗”一文中,我用两例患者自救康复的事实作了回答,希望强迫症病人改变被迫无奈的消极心理,建立积极的自救态度。假如您决心自救,并且准备采取实际行动解决您的心理问题,那么还需要审视和理解强迫症的本质,然后才能找到走出“怪圈”的道路。心理分析大师弗洛伊德说强迫症的本质就是“一个人自相搏斗”,由于自相搏斗的内在冲突不断延续,强迫症也不断扩展,形成恶性循环的“怪圈”,从而使病人陷入痛苦的深渊。

  如何理解强迫症自相搏斗的实质呢?这就需要考察强迫和焦虑不安的关系。强迫症病人有两类不同的症状成分,一类是引起焦虑不安、恐惧的强迫想法。这些强迫想法是不随意,不能由自己的意志所控制的。例如很多强迫症病人有怕脏、怕污染、怕用刀剪伤人、怕出错、怕发生意外等念头,这类强迫想法引起焦虑不安是十分自然的。生活中谁喜欢脏、谁喜欢出错呢?但是很多病人总想否定、排除焦虑不安,结果却是力图克制而不能,感到极其痛苦。正确的态度应当是接受焦虑不安的情感,因为焦虑和恐惧之心,人皆有之,这是大自然在人类大脑中编制的程序。人类一旦觉察到危险或预感到危险时,焦虑程序就会启动。因此焦虑作为一种危险将临的信号,有利于人类学习对付危险。比如学生考试前有些焦虑不安,可以使他全身动员,进入充分的准备状态,学习效率大为提高,常常考试成绩更好。

  强迫症病人既不必否定焦虑,也不必人为地夸大危险。很多强迫症病人常把想象的危险当成是现实危险,例如,离脏物很远却觉得已经污染了自己,因为和一个肝炎病人见过面,就觉得病毒已从空气中传到自己身体上等等。假如人们脑内有可能被污染、可能出错的想法,如果他们不怕,他们自信能够对付这些污染或错误时,就不会发展为强迫症了。假如他们知道自己担心的危险只是一种想象,并不是现实,他们的焦虑也会停止。

  另一类症状成分则是减轻焦虑恐惧的强迫反应。这类反应是病人按自己意愿采取的,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强迫行为,包括一些外在的仪式行为。例如因为怕污染而反复洗涤,因为怕发生意外而反复检查煤气开关、水龙头和门窗,因为要求吉祥而重复动作到一个“好”数字等等。第二种是精神仪式,表现为一种能缓和焦虑的想象、想法和内心对话。例如一位中学男生在上课时反复想自己的一个女同学,他为自己的分心而苦恼,每当想女同学的杂念出现,他就在心里责骂自己“再想就是混蛋”、“再想就是猪猡”,各种咒骂都用上了,但杂念只在咒骂时停歇一会儿,不久又再次出现,因此他觉得不能控制,无能为力。第三种是回避行为。如怕用刀剪伤人者,回避使用刀剪;怕自己从阳台跳下,将去阳台的门窗封死。

  这三种形式的反应是病人随意作出的,因为作出这些反应后焦虑得到暂时减轻,于是病人的强迫反应就增强了,出现次数也更多,病人所想象的危险似乎也更真实。应当指出,许多强迫行为最初出于一个好的动机或理由,如反复洗涤是为了清洁,反复检查是为了防止出错,防止意外损失。如果行为重复适度,人们会视为谨慎的表现,不会视为病态。但强迫症病人的行为反应远远超出了应有的限度,例如双手的皮肤已洗破,一日洗数十次,尤不能感到“放心”,不但自己用肥皂、酒精擦洗,还要逼迫家人用肥皂、酒精擦洗。因为他们失去了“度”,所以才成为病态,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严重限制,并且给社会、家庭带来严重损害。

  他们为什么会失去限度呢?据我的观察,强迫症病人存在着特定的认知障碍,也就是说他们的思维方式存在问题,他们具有绝对化的思维方式,追求完美主义,他们的行为目标是完全不切实际、不能实现的。这种追求绝对和完美主义的要求,加上他们对“危险”想象的人为夸大,使得他们的强迫反应不断增强而导致过度。

  要停止强迫症病人的自相搏斗,既要对激起焦虑的强迫想法采取接受的态度,提高对付它们的信心,而不要否定和排斥它们;更要识别和处理减轻焦虑的三种强迫反应。这三种反应是病人随意采取的,虽然最初的动机是好的,但由于其过度追求不现实目标以致失去了应有的限度,强迫症状反而愈演愈烈。假如识别了这些强迫反应,尤其要识别精神仪式,使这些强迫反应回复到应有的限度,如适度洗手和检查,病人最终将发现自己想象的危险并未发生,到那时强迫症将有明显好转。

强迫型人格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现在,寻求心理帮助的人经常用的一个词就是“强迫症”,常常说自己有强迫症,其实大部分只是有了一点强迫型人格,或者仅仅是有一点强迫型人格倾向。那么什么是强迫型人格呢?
强迫型人格是常见的一种人格异常,其特点表现为过分追求完美、精确,常常有不完善感,会纠缠细节、吹毛求疵。
这种人在行为上要求按步就班,过分循规蹈矩,拘泥于形式、章程和次序,对一些生活细节也要求程序化、仪式化。
他们常常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害怕批评、害怕出错,过分自我关注、自我克制,在行动上会表现得犹豫不决。在情绪表现上,他们过分克制,不苟言笑,缺乏幽默感。
强迫性格的人办事效率低,抓不住机会,事后经常后悔、自责。表面上虽然可能不露声色,内心却往往很紧张、焦虑,甚至充满怨恨。
人在某种特殊的景遇下偶尔表现出上述心态是正常的,但是一旦上述心态成为习惯,就需要进行调整了。

强迫症与不确定性认知
强迫症与不确定性认知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 王君柏)

摘要:现代社会是一个不确定性的世界,社会行为主体在应付不确定性世界时,是根据其主观感受而行动的,对不确定性的感受因不同认知主体的认知结构的不同而不同,影响行为主体认知结构的因素,除了主体的过去经验,社会文化背景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强迫症是主体对不确定性事件选择性注意的后果之一,不仅个人可能患有强迫症,群体也可能患有强迫症。并且,强迫症总是相对意义上的不正常。
关键词:不确定性认知强迫症

一、未来世界的不确定性与自我实现过程中的威胁
随着不确定性研究的深入,未来世界的不确定性特征越来越得到现代学术界的普遍认可,无论是在物理学、数学、生物学等“硬科学”科学领域,还是在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软科学”领域,虽然更多的人所从事的还是确定性的研究,但已经很难有人对世界的不确定性提出实质性的质疑了,所以才有人理直气壮地说,昨天的经验对于解决明天的问题可能根本就不奏效,这个世界只有经历,没有规律,只有不确定性本身才是确定的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现代混沌科学、复杂性科学得到了蓬勃发展,充分证明了自然世界和现代社会的不确定性。即使就我们的常识来看,我们只是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分子,人类社会只是整个宇宙的很小一部分,事情在未来的发展不能完全如我们所料,我们不能完全左右外部世界,这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
既然外部世界是不确定的,那么自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那天起,我们就面临很多的威胁、风险,并且这种威胁不仅仅是身体、生命层次上,而是涉及个人自我实现的整个过程,借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个人在生理、安全、归属、自我实现的各个层次上,都可能受到外部世界不确定性的威胁:饮食是否有保障、是否患上或传染上什么疾病、意外的事故、能否得到别人的爱与认同、理想能否实现等等,这些需要的满足都不是完全必然的。并且,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威胁还不仅仅局限于这种“遭受损失”或者“需要得不到满足”的意义,还意味着“能否得到最好的满足”,即当我们面临多种可选择的目标时,我们所做出的选择是否是最佳选择,这也是一种普遍的威胁。正如吉登斯所说的,“就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健康而言,生命的维持内在地服从于风险。人类的行为强烈地受到传递的经验以及人类行动者自身的计算能力的影响,以至于每个人(普遍地)都被隐含在真实生命事务中的风险焦虑所淹没。” 在我们的一生中,该有多少不如意的事情,所以我们通常都说,生活是苦乐参半的。然而有很多人就在这不如意面前摔倒了,消沉、悲观、自暴自弃、否认失败乃至自杀等。在整个人生历程中,到处都充满着不确定的事件,所以要顺利地走完人生的历程,要么很幸运,要么能够战胜不幸运。在消极意义上说,人的生命历程就是对威胁的一个防御过程,自我本身也就是一个防御体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斯洛说:“动力理论所必然得出的最后一点是:我们必须永远把威胁感本身看作是一种对于其它反应的动力性刺激。” 。
总之,只要不确定性存在,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消除不了威胁,只不过随着不确定性的性质与程度的变化,威胁的种类与大小也不一样,也就是说,在不确定性条件下威胁的存在总是客观的,即使有些威胁实际上很小,在实践中甚至都可以忽略不计。当然,也正因为有些威胁可以忽略不计,我们才能组织我们的生活,如果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潜伏着巨大的威胁,我们的日常生活不免就要举步维艰,难以为继了。

二、不确定性的主观认知与强迫症
在人的自我实现过程中,虽然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相应地威胁也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种客观上存在的威胁要对主体产生威胁作用,还有一个主观感受、认知的过程,而不同的认知主体的生活经历不一样,认知结构也不一样,从而感受到的威胁程度也不一样。乘坐飞机是有遇到空难的可能,然而对于这一不确定性下的威胁,有的人可能根本就不放在心上,但有的人可能就深感恐惧,难以释怀,这就是一个认知的问题,更多的是主观心理的问题,因为在某一特定时期飞机失事的概率总是一定的。也就是说,由不确定性造成的威胁究竟有多大,虽然在各观上有一个标准,但人们主观上对这种威胁的感知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不同的主体对于同一威胁的认知是不一样的,相应地感知到的威胁也是不一样的。
影响不确定性认知的因素,我们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客观信息的把握,不管在主观上对不确定性世界的威胁作何种感受,对不确定性事件相关信息的把握程度永远是这种的主要依据,虽然在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这种信息的把握始终只是对过去经验的把握 ,但过去经验与未来不确定性事件之间还是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尤其是不确定性很小的事件,所以用以往的经验来把握未来的不确定性事件可能有危险,但在现实生活中是一条不得已并且也不失为有效的途径。对于客观信息的把握,主要取决于信息的完备程度和信息的质量,所以主体的认知能力与主观努力程度,事物的复杂性程度甚至事物的内部如何组合,都对信息的把握有影响 。
另一方面是已有认知结构的差异,从而导致对同样的事件认知的结果不一样,这主要是一个心理上的问题。主体对外部世界的认知,是一个注意、感知、判断的过程,而这一过程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观、全面,因为人的注意力总是有限的,在面临一个大千世界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对其中的某些局部作选择性的注意、感知,并进而相应地做出判断,而这种选择的依据,主要就是过去的经验。对于不确定性事件,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侧面加以注意,并且作为我们行动的依据。例如乘坐飞机,安全或者不安全的选择,取决于注意的焦点在哪一面,大多数人可能都对乘飞机旅行具有足够的信心,注意的是飞机失事的概率很小的这一面,或许在他的经验中,飞机失事只是近于不可能的事件,当然这一经验既可能是他自己及其交往群体的经验,也可能是对飞机失事的媒体报道的感受;但也可能有人注意的是其不安全的一面,这一面的可能性虽然很小,但不是绝对没有,尤其是当主体有相关经验时,如自己很亲近的人死于空难,或者对空难事件具有可怕的形象认识等,就很有可能倾向高估这种可能性。所以究竟选择哪一面更理性,只是一个程度的问题,当这两面的概率差不多时,我们也就很难说选择哪一面更理性了,例如当对采取某项行动既没有充分的把握,对于成败的估计是两者参半,这时究竟是采取行动还是放弃行动,就很难说哪一个选择更理性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不确定性的不同可能性的感知是与客观的可能性有很大出入的 ,即使是一些很简单的事件,如彩票中奖的可能性,不同的人的感知也是不一样,甚至受过严格的高等数学训练的人也不例外。不同的个人经历使得不同的人对不确定性事件的不同可能性给予不同的加权,如“一年遭蛇咬,十年怕草绳”,就是对看不清的东西进行判断时,加重了该物是蛇的可能性。正如马斯洛说的,“经历过一桩极其严重事变的人可能会得出一个结论:他不是自己命运的主人,死亡一直等在他的门外。” 进一步来看,这里就涉及到一个信任的问题,主体对外部世界越是没有信任感,就越是向具有威胁性的一面倾斜,而信任是主体在一生经验的积累(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主要是儿童时期所形成)。
精神病学中所谓的强迫症,可以表现为强迫观念与强迫行为,实际上就是主体对不确定性事件的一种认知上的偏差所导致的,或者更正确地说,是对不确定性事件中威胁性的一面的估计,大大超过了实际的可能性,即心理学对强迫症的基本特征的概括——重复出现缺乏现实意义的、不合理的观念、意向或行为。这里所谓的“缺乏现实意义、不合理”,指的就是对可能性的不适当的夸大,如留心自己是否有病是可以的,因为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一天到晚总是围绕这一问题打转,将有关无关的现象都与病联系起来,就没有“现实意义”,也“不合理”了。实际上在对这种威胁的可能性进行估计时,从完全忽视到过分夸大,是一个程度不等的连续分布,如果用图形表示的话,应该是一个呈正态分布的钟型曲线,绝大部分人都能对这种威胁性有一个恰当的估计,并采取相与的行动,这就是正态分布的趋中部分,但仍然会有人对这种威胁作过高的估计,也会有人对这种威胁完全置之不理,认为那只是杞人忧天。所以严格来说,处于钟型曲线的尾部部分的都属于不太正常的,一端是盲目乐观的赌徒性格,总是低估威胁的可能性,凡事向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归因 ;一端是强迫症,过高估计威胁的可能性,凡事向不利于自己的方面归因。所以在所谓的正常人与强迫症之间,是没有一个绝对的界限的,或许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精神分析家认为没有正常的人。

三、一个例证
所有的强迫症案例,无论是国外的还是中国的,都有力地证明了上面的逻辑,下面可以随意举一个中国的例子:
病人男性,23岁,某大学研究生。
来诊前6年,有一天在大学图书馆看到一本科普杂志,其中有一篇短文,是叙述喉癌的早期症状以帮助病人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的。当时他正好嗓子不舒适,即怕是癌症,感到心情紧张。次日先到校医室,以后又到市内各大医院检查,医生都诊断为慢性喉炎,仍然不很放心。又翻阅其他医学杂志,查找有关各种癌症的知识。想到腰部皮肤有一个黑痣,怕是癌,到医院看过多次,医生都否认。病人对医生的解释不相信,终于要求医生做了病理检查才放心。以后经常担心自己会有癌症。发现几年前腿上皮肤蚊子咬后遗留的小疙瘩,怀疑会癌变,多次要求医生检查被医生否定后,也没有完全放心。
来诊前两年大学毕业,考入其他城市某大学当研究生。仍然怕癌症。经常到图书馆翻阅各种有关有关癌症的书籍和科普刊物,想得到更多知识以排除自己的恐惧。但越看越怕。整日惶惶不安,开始怀疑到自己的精神可能不正常了。即到当地精神病院看病,诊断为恐怖症。接受催眠疗法和行为矫正疗法。用橡皮圈套在手腕上,一有惧怕癌的想法,即用另一手弹动橡皮圈。做了一段时间,无效。感到紧张、压抑,对医生们讲皮肤上的小疙瘩不是癌不能完全相信。有一次偶然发现脸上以前有的一个小疙瘩不见了,便认为是“转移”了,心情非常紧张。许多医生向他解释并给他保证,也无法静下来学习,由外地来京求医。……
很明显,这是对不确定性事件威胁性的一面过分选择性注意,甚至只看到其威胁性的一面,根本就对大部分人是不患癌症的这一事实视而不见。当某事件具有很大的可能性时,我们很自然地就会将很多不相干的事件回归到这一事件上,如上面的嗓子不舒适、对医生的诊断不放心、查阅相关资料,甚至腰部的黑痣、蚊子咬的小疙瘩、脸上小疙瘩的消失等,都是癌症的征象。问题是我们每一个人确实都有患癌症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甚至要比彩票中大奖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我们为什么对彩迷能够理解,却对这种强迫症不能理解呢?两者的共同点都在于选择小概率事件加以注意,并过分地夸大。所以强迫症的本质就是对负面小概率事件的夸大,其随后的行为表现实际上都是合理的,因为在巨大的威胁之下,采取种种措施来加以防御,是很合乎理性的,虽然这种威胁是心理感受上的,因为我们所有的行动都是建立在它的基础之上的,而不是所谓的“客观事实”,只不过这种感受有时与客观存在很接近,有时候相差很远。所以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对不确定性事件的认知。
至于导致这种认知上的偏差的原因,幼年时期的经历固然是很重要,但只强调这一时期的影响是远远不够的,整个人生经历对于这种不确定性的感知来说,都是同样重要的,因为正如前面所讨论的,所有对未来不确定性事件的认知,实际上都是只是对过去事件的认知,既都是过去的经验,即“由于现实是动态的,又由于当代西方人只能较好地认识静止不动的东西,这样我们的大量注意、感觉、学习、记忆和思想所处理的,实际上就不过是那些从现实中静态地抽象出来的东西或者某些理论建构罢了,而不是现实本身”。
并且,导致这种认知偏差的原因,也不仅仅局限与个人的经历本身,还涉及很多社会结构、文化背景等一些外在的、宏观的方面。例如不同的群体、不同的阶层、性别等,凡是有差异的群体,也就有经历的不同,经历的不同又导致对不确定性事件的感知的不同。例如城里人对一个虫子掉在身上的反应,就与农村人的反应大不一样,因为其引起的恐怖程度不一样。再比如现代的媒体所制造的舆论、现代的知识系统,以及一切被吉登斯称之为脱域机制的东西 ,对民众的认知可能就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为这些脱域机制对不确定性的处理本身就作了一次选择性的注意(或认知)。所以从这种宏观的意义上来说,患强迫症的主体可能就不仅仅是个人,还可能是一个群体乃至一个民族,这是一个顺理成章的推论,也可能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四、讨论
强迫症的实质是行为主体对不确定性事件的选择性注意,即只关注不确定性事件具有威胁性的一面,对于其它的可能性则很少考虑,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片面认识,一般来说是与一个社会或群体普遍认可的基本信任相矛盾的。其产生的根源在于行为主体的过去经验,以及行为主体宏观社会文化背景。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不确定性的世界,我们永远只能依赖以往的经验对之进行预测。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对不确定性事件的了解实际上相当于一个抽样调查,我们能够了解的永远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因为动态世界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对于真实世界的了解,只能借助样本来进行估计,这种估计虽然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可能都是可靠的,但我们知道,两类错误的存在是绝对的,所以总是存在将错误的结论接受下来的可能(即纳伪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小概率事件就是真的了。所以在对不确定性事件的认知中,坚持公认属于小概率的一面,虽然被认为“没有现实意义”、“不合理”,但也有可能是真正现实的、合理的。所以被社会视为强迫症的,实际上是真正合理的。这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是没有,在世俗社会中,有些有真知灼见的、坚持真理的人,反而会被社会视为异端,在当时的社会中被当作一种强迫症,这在人类文明史上并不罕见。
所以,无论在哪种意义上说,强迫症都只是相对意义上的不正常。强迫症的存在是必然的,因为不同的行为主体不可能对不确定性事件的不同方面的可能性作完全相同的估计,在一般情况下,这种估计在总体上总是呈现正态分布,正态分布的尾部部分总是属于“不合理”的估计,其中偏向威胁性的一端就是所谓的强迫症;所以在特定社会中被视为强迫症的人,也有可能并不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因为真理也可能掌握的少数人手中,尤其是当社会所谓的“正常”仅仅是建立在传统或其它约定俗成的习惯基础之上的情况下,某些强迫症可能是真正的正常者。
当然,对于象前面所举的这样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强迫症,是可以基本上断定为不正常的,对于相应的治疗措施,从更本上来说,主要应该从患者的经历出发,以最终改变其扭曲的认知结构,从而达到从源头治理强迫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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