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
真的很无语前几天班里在发放贫困补助 我没有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没有的理由高老师淡淡的说“他住校外不需要这六百块钱”,我真的很无语。住校外就说明我有钱么?当初要不是交不出住宿费我为什么不住校呢?现在只是寄住朋友那里而已,如果我有钱当然选择住校了,不是么?而且如果说住校外就不需要这六百块钱的话,那么有手机的是不是都不需要呢?一部手机起码要两百,一年的话费不会低于五百,那么谁才需要呢?有电脑的才需要么?令人气愤的不是谁有资格“贫困”,而是高老师的态度问题。作为一个人应该对自己说的话负责,尤其做为一个法学院的研究生班主任,法律是白学的么?说话要有依据是基本是素质高老师不知道么?怎么可以轻易的下结论呢?怎么可以如此不负责任呢?败坏师德啊,大家来评评吧。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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