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樱桃 发表于 2011-5-7 23:52:50

新手上路

阳光企鹅 发表于 2011-5-8 11:01:50

好多同学~~申请加入~~

mississippi123 发表于 2011-5-8 12:48:36

^^^^^^^^^

yellowpei 发表于 2011-5-8 21:19:26

支持楼主

chengyang314 发表于 2011-5-9 01:39:52

嗷嗷叫啊。。。

defeatist 发表于 2011-5-9 08:38:02

斑竹现在把我在本论坛的私人资料全部公布了

您的这种做法侵犯了个人隐私,给我造成了很大不便。

请尽快纠正!

Ps:我认为您完全可以通过“短消息”的功能与我沟通。

祝工作顺利

helanyouyou 发表于 2011-5-9 10:16:42

继续关注呵。

hongxing1987 发表于 2011-5-9 14:09:54

回复 1# kaoyan


    很好!

defeatist 发表于 2011-5-9 20:21:35

"应你要求我已经删除图片,但我并不认为侵犯你个人隐私,我发截图只是给你的帖子内容回复,说明拒绝你加群理由,论坛本来就是交流平台!~而且你在论坛里发帖内容都是公开的,用户名也是公开的,论坛所有用户都可以查看到! 如果我公开内容是您设置的隐私内容,那是我侵犯你个人隐私,那我可以向你道歉,欢迎指正!"

作为一名斑竹,您拥有的权力大于普通的网友。因此您的一举一动(且不论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的初衷)都会影响到这个论坛上的普通用户。

比方说,即使温顺的大象无意伤害任何人,但是它的每一次动作都伴随着巨大的力量,不经意间就能伤害到其他的动物。

在这种权力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我认为您(本论坛上一位拥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应该善用好手上的权力,而非借用公众的舆论来来证明您的正确与否。

权力意味着责任,不平等的关系中(你我)更需要掌权者的自我约束。

我第二次请求您直接与我交流(短消息),而非将我的私人信息继续公之于众。这才是您从一开始就应该做的事情。您现在的做法显然是在为自己获得舆论的认同,我认为这是不当使用权力的表现。

我还建议您将“给defe**t同学回复 ”尽快删除,我不明白类似的不明智的事情为何能换了个面貌仍在继续。这是值得您和我一起深思的。

另外,请注意,我并非在要求道歉。

祝工作顺利!

乱世惊情 发表于 2011-5-9 22:11:29

不错    很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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