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chen24 发表于 2011-6-24 10:07:53

2011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了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最低学历专业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医院西医临床5本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2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 西医临床1本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影像1本科医学影像学
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则黑乡卫生院西医临床1专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护理1专科
护理学
中医1专科中西医结合、中医
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汤郎乡卫生院西医临床2专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护理1专科护理学
检验1专科医学检验
5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马鹿塘乡卫生院西医临床1专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护理2专科护理学
检验1专科医学检验
6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团街镇卫生院西医临床2专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护理1专科护理学
7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卫生院西医临床2专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护理1专科护理学
影像1专科医学影像学
8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屏镇卫生院西医临床1专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中医1专科中西医结合、中医
9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撒营盘镇中心卫生院西医临床5专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影像1专科医学影像学
中医1专科中西医结合、中医
10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乌东德镇卫生院西医临床1专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护理1专科护理学
检验1专科医学检验
1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九龙镇中心卫生院西医临床1专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护理1专科护理学
影像1专科医学影像学
1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皎平渡卫生院西医临床2专科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合计 42 

三、报名时间、方式、审核地点、所需的证件、材料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http://www.kmwsrc.com.cn/lqzp_11/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7月3日
报考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采集并上传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2011年禄劝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现场审核时间:2011年7月7日至8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至5:00
现场审核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科(禄劝县屏山镇五星路446号)。
现场审核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网上打印的《2011年禄劝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暂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交学校证明,并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请于2011年7月14日至7月15日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联系电话: 0871-8914349;联系人:杨国军、刘志芬。
(四)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到具体单位、报考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审核报名资格而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持有报名人员的委托书方可报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按不同的专业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数即为最终考试分数,满分100分。
1.考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能。
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核、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考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分相同者,按招聘岗位再次组织考试,最终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2、考核及体检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临床、影像、中医岗位同等条件下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优先、护理岗位在同等条件下有执业护士资格者优先。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七、聘任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卫生人才网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受理及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纪委: 0871-891278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七纪工委:0871-8910118;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871-890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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