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新生必读!
云南大学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人才培养云南大学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 云大135号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在总结1997年以来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按照《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制定云南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建议》中关于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要求,经广泛调研,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学校"立足边疆、服务云南、提升水平、办出特色"的办学思路和从教学研究型大学向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转变的发展定位,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思想观念,践行"教为不教,学为创造"的教学理念,完善全面学分制,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造就基础厚、素养高、能力强、潜力大、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基本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既要继承我校悠久和厚重的优良教学传统,继承以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合理成分,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深化改革和创新。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既要坚持对全校教学的总体规定,坚持对人才培养的共性要求,又要突出各学科专业的特色,倡导学生个性发展。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既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实行必要的专业教育,又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学与研究相结合。既要求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将研究成果融入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做到教学和研究结合,又要引导学生将"学"与"研"相结合,开展研究性学习。 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1、实施"按需招生、按类培养、两次分流、弹性学制"的十六字方针。"按需招生",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生对专业的选择,优化专业结构,按需确定每年招生的专业及人数。"按类培养",即推进新生入学后,一年级或一、二年级按照学科类培养,开设通识教育课和学科基础课,二年级或三年级分专业教学的培养模式。人文学院文学、史学和哲学三个学科专业、经济学院和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经济学和管理学两个学科专业的2006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实行低年级按学科类培养,打通学科基础课,从二年级起分专业教学的培养模式。其他各学科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实际需要,确定低年级按学科培养,二年级或三年级起按专业培养,逐步推行按学科类培养的模式。"两次分流",即为学生提供两次选择专业的机会。允许学生一年级末自愿申请在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包括本学院所属专业),通过申请转入学院的考核,符合条件者,转入新专业学习;允许学生二年级末在学科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详见《云南大学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弹性学制",即学习进度快,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修够规定学分,可以提前1年毕业;申请辅修的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可以延期到第5或第6学年毕业;申请辅修的五年制本科专业学生,可以延期到第6或第7学年毕业。凡未申请辅修的学制为四年的学生在四年级下学期、学制为五年的学生在五年级下学期未修满取得毕业资格规定的学分,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结业或肄业的学生离校后,可以回校参加未通过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发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实行辅修制。为扩大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社会适应能力,鼓励学生自愿申请辅修学程课程、第二专业和第二学位。取得学程课程20学分,发给学程证明;取得辅修专业的学分40学分,发给辅修证书;取得辅修专业的学分达70分(包括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学分),发给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详见《云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制实施办法》。 3、改革课程体系,构建新的课程模块和学分体系。根据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并重的原则,课程体系的设置以"低年级实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以提升学生素养,高年级实行有特色的专业教育以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要准则,构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3级平台6个模块的课程,总学分为160学分。课程平台、课程模块、课程体系及学分分配见下表。云南大学课程平台、模块及学分分配表课程平台课程模块与性质学分数占总学分的比例通识教育课程公共必修课3860 37.5%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22学科基础课程院管学科基础课(必修) 8855%专业课程专业核心课(必修)专业选修课综合实践(学年论文或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等)12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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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课程(校级平台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2个模块。其中,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分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与技术技能和外语应用提高6类,每个学生一般在第2-6学期,在除外语类外的其他5类中每类选修2-4学分(不得选修主修学科专业课程),第5-6学期每学期各选修一门2学分的外语课,共需要修满22学分;学科基础课程(院级平台课)含一个模块,即院管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专业平台课)含3个模块,即专业核心课(必修)、专业方向课(选修)和综合实践(学年论文或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全校通识教育课程的学分数占学生毕业要求的总学分的37.5%(60学分);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占55%(88学分);综合实践包括学年论文或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占7.5%(12学分)。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的具体门数和每门课程的学分,由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自主设定。详见附件《云南大学关于全面修订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意见》。新构建的课程体系要充分体现学科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彰显我校人才培养的特色。4、推进全校公共必修课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规定开设课程,要加强这类课程的教学研究,增强课程的时效性、针对性、思想性和吸引力,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深化《大学英语》课程改革,在2003年改革的基础上,调整听说课程设置,听力实行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外练习并重,口语试行小班教学,努力提高学生的听说能力和交流能力;《计算机基础》课程在2005年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体育》课程要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健身技能和知识,养成长期坚持锻炼的良好习惯,提高身体素质;推进《高等数学》课程改革。 三、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的基本要求1、推行研究性教学,建立新的教学和学习评价标准。积极探索研究性教学,推进探究性、反思式、互动式和案例教学等,各学科专业都要建设一定数量的研究性课程,增加研究性和实践性作业的比例。改革考试方式方法,改进教师课程教学评价标准和学生学习成绩评定办法,以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学校将重点建设一批研究性课程。2、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激励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自主开发或选用多媒体课件、网络课件等,争取应用多媒体上课的必修课课时比例达到总课时的30%以上。3、推进双语教学。信息技术类、生物技术类专业及金融学、法学等专业使用双语教学的课程要达到总课程数的10%以上,其他专业达到5%以上。续2
4、加强实践教学。构建由实验教学、实习和实训、毕业实习、社会调查、课外学术和科技活动、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等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验中心建设,整合实验室资源,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改革实验课程体系,加强实验课程建设,提高实验课程质量和实验效率。适当提高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中实验教学和实习的课时和学分,提高到12-20学分,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文科专业也要积极探索增加课内外实践教学的新路子,增加实践教学的内容、课时和时间。多渠道、多方式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毕业实习的时间适当增加,达到4周以上;鼓励和推动学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调查;激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学术和科技活动,学生在课外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级证书,给予学分奖励即免修有关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累计可达10学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设立本科生科研项目,从2006年起每年设立本科生科研项目100项,由学校资助研究经费,并对优秀成果进行奖励;努力创造各种条件使学生有机会尽早参与科研,接触学科前沿,推进研究性学习的探索和实践,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云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制实施办法 云大135号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学生对复合知识的需求,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能力,根据《云南大学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修制界定1、辅修分为辅修学程课程、第二专业和第二学位三类;2、辅修学程课程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及学分的同时,申请修读一组专业方向课程(包括主修专业或其他专业的课程),获得规定学分,由学校发给辅修学程课程证书;3、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申请修读另外一个专业的课程(包括同一学科其他专业的课程),获得规定学分,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4、辅修第二学位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申请修读其他学科的另一个专业,获得规定学分,由学校授予第二学士学位;5、具有辅修资格的每个学生只能辅修一个专业或一个第二学位。 二、申请辅修的学生的资格1、我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2、思想品德好,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3、已经入学一个学期以上(即从一年级下学期开始才可以申请辅修);4、补考过的科目不超过3门,课程考核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三、申请辅修的程序1、申请辅修的学生,每学期第10-13周期间,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和填写《云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申请表》,同时提供经所在学院教务员审核的成绩表,由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或副院长签署意见,再到申请辅修专业所属的学院,由分管教学的院长或副院长签署意见;2、第14-15周,将申请表和成绩表交教务处教学科或洋浦校区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核和办理有关手续。 四、取得辅修证书或第二学位的学分规定1、申请辅修学程课程,修够20学分,发给辅修学程课程证书;2、申请辅修与主修专业学科相同的另外一个专业的学生,若所在学院不实行按类培养,需要修够40学分,才能发给辅修证书;若所在学院实行一年级按类培养,需要修够30学分,才能发给辅修证书;若所在学院实行一、二年级按类培养,需要修够20学分,才能发给辅修证书。具体学分根据学生选择修读的专业和各学院对辅修的要求确定;3、申请辅修与主修专业学科不同的另外一个学科专业的学生,需要修够40学分,才能发给辅修证书;4、申请修读第二学位,需要修够70学分(包括专业课程、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学分),才能发给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五、辅修的教学管理1、辅修的学程课程为某一专业的一组专业方向课程,辅修的第二专业或第二学位课程必须是辅修专业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必修课程和少数选修课课程,不得选修与主修专业相同的课程,具体由各个学院指定;2、辅修课程由学生在学校每学期规定的选课时间内自主选课;3、辅修学生每学期选修的主、辅修专业的课程,最多不得超过34学分;续3
4、辅修学程课程采取单独开班的形式上课,每班报名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5、辅修第二专业或第二学位,学生采取插班的形式上课,若辅修人数超过20人,则由有关学院单独为辅修学生开班上课; 6、如果选修的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可以申请一门辅修课程以课外自学的方式完成,但必须出具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由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或副院长审批,报教务处或洋浦校区教学工作办公室备案。批准自学的学生,必须完成任课教师平时布置的课外作业,参加期中和期末考试; 7、如果选修的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可以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经批准后缓考;8、考核未通过的辅修课程,可以补考,补考后仍不及格,必须重修;9、辅修学生辅修课程的成绩,由任课教师在期末考核结束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评定和登录,由接受学院的教务员审核后上报教务处教务科;10、申请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可以进一步申请辅修第二学位;申请辅修第二学位的学生,也可以申请转为辅修第二专业;11、在申请辅修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随时出具书面申请放弃辅修,已经取得的辅修学分,可以冲抵4个学分以内的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和8学分的跨学科专业选修课,其余的学分计为多修的全校选修课学分。不申请放弃,但连续两个学期不选辅修课程的,视为放弃辅修,已经修得的学分,计为多修的全校选修课学分;12、辅修学生的学籍,仍留在其主修专业所在的学院,其辅修的总学分也由所在学院教务员审核;13、到主修专业学习结束时,如辅修学生还没有修够取得辅修证书或第二学位证书的学分,可以出具书面申请,申请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但最多可以申请延长二年;也可以放弃辅修,按时毕业离校,已经取得的辅修学分,计为其多修的全校选修课学分;14、学生在辅修过程中,如果一个学期出现有两门课程(包括主修和辅修课程)考试和考核在补考后仍不及格,则取消其辅修资格,已经取得的辅修学分,计为其多修的全校选修课学分。 六、收费规定1、选择辅修的学生,辅修课程必须另外缴纳学费;2、辅修学费的缴纳标准按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应专业每年的交费标准,折算为每学分应收学费标准后,按学生实际修读学分收取,计算公式为:辅修学费=(辅修专业每学年学费×4)÷160学分×辅修总学分3、辅修课程的学费,由学生在每学期改、退选课完成后,在第5周前存入自己的银行帐户,由银行代收;4、辅修学生未在学校每学期规定的退选时间内退出已经选修的辅修课程,或选修后不去听课及参加考试,学校将照样扣缴学费;5、因为辅修申请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学生,除缴纳辅修学费外,如果住学校的学生公寓,还要按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交费标准,缴纳住宿费。 七、证书发放1、修满辅修学程课程或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学分,由学校发给相应的"辅修证书";2、没有修满取得第二学位要求的学分,但达到取得辅修第二专业"辅修证书"学分规定的,由学校发给第二专业"辅修证书";3、修满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要求的学分,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学校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发给"第二学士学位证书";4、未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证书者,不能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八、其他1、辅修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学生评奖学金时的专业成绩,只作综合测评参考;2、学校根据辅修人数,按有关规定向接收辅修学生的学院拨付管理费;3、本办法自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以往教学管理规定有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续4
云南大学授予本科学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云大教字38号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确保云南大学授予本科学生学士学位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凡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在3-6年内,达到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修满各课程模块所需最低学分,经审查合格准予毕业;3.尚未实行全面学分制学院的学生,暂按学院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审查合格准予毕业。第二条
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在校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受过两次警告或一次记过以上(包括记过)处分者;2.大学英语课程未达到学校规定成绩者。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者,可以补授学士学位:1.获得毕业证书但外语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在毕业后5年内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者,可以补授学士学位;2.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未达到规定要求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只要考取硕士研究生,凭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可获取学士学位。第四条
各学院根据上述规定,对毕业生的历年学习成绩及其思想品德表现逐个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本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在第八学期第15周内,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第五条
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如有异议,可在毕业后一个月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意见,由教务处报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核。第六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按《云南大学授予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按相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本细则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校长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行。原授予学位有关文件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第八条
本细则由校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云大研6号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和培养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为严格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 号文)的有关规定,强化和规范学校推免生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在对原管理办法修订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一)为加强学校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武建国,副组长:张建东、林文勋、卿茜,成员:李惠、康耘坤、李建宇。主要负责确定推荐名额的分配,审核推荐名单;定期检查、监督和指导推免生工作,并加强对推免生工作所涉及的各个职能部门的协调,保证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教务处负责推免生的具体推荐工作;研究生部负责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工作。(三)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工作及学生工作的院党政领导、教务干事、教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工作。 二、推免生的推荐(一)推荐名额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分配推荐名额。教务处根据领导小组分配的名额,向各学院下达并布置推荐工作。(二)推荐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可优先推荐。7.对具备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等特长者予以适当考虑,但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8.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425 分以上,涉外专业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425 分以上,在校期间历年专业课成绩名列前茅,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 分。9.达到上述条件者,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三)推荐程序1.教务处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规定,拟定年度推荐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2.各学院公布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由学生自愿申请,填写《云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交各学院。3.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推荐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审查和考核,择优确定初选名单。通过初选的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4.学院审定名单上报学校前必须在各学院张榜公示,同时在校园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对有异议的学生,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经学校审定无异议的名单,由学校报省级招办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四)各学院应鼓励被推荐学生积极、主动联系填报外校外单位,由教务处统一出具推免生资格证明。(五)截止教育部规定时间后,凡被推荐到外校、外单位但未被接收而又不愿就读本校的推免生,即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六)教务处将学校审定的推免生名单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推免生进行复试及网上报名工作。 三、推免生的接收(一)接收名额接收推免生的名额严格按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执行。接收推免生的总额不得超过推荐总额。每一个培养研究生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不得超过2 人(法律硕士、MBA 及软件工程硕士不得接收推免生)。各专业应留有一定的名额用于招收统考生或单考生。对当年接收了我校推免生院校推荐的学生可考虑优先对等接收。接收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二)接收程序1.研究生部制定年度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并公布。2.拟报考本校硕士生的推免生,在云南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上进行网报,并下载《云南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报接收学院。3.各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含本校及外校)并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相关材料报研究生招办。4.申请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云南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外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大学一至三学年成绩证明、本人近期照片一张和身体健康状况证明。5.研究生部审核各学院上报名单后发出复试通知。6.各接收学院组织复试,根据复试成绩提出拟接收意见后将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核。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公示7 天以上,无异议的上报省教育厅。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向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出接收函,并书面通知未被接收的推免生。8.被接收的推免生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报名,超过时限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9.如提交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它(一)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推免生的申请条件、推荐程序、接收办法等应事先公布。推荐和接收工作中不得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于每年9 月开始,10 月底完成。(三)本办法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部负责解释。(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管理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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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奖学金一览表奖 学 金 名 称等级及评审时间奖励范围金额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学年一次凡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年的本科学生
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学年一次凡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年的本科学生
每人800元 校级单项奖学金每学年一次凡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年的本科学生
每人200—1500元 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每学年一次凡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年的研究生
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每学年一次凡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年的研究生
每人500元校级研究生单项奖每学年一次凡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年的研究生
每人300元国家奖学金每年一次优秀贫困生每人4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一次优秀贫困生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熊庆来奖学金每两学年一次理科学生每人2000元方国瑜奖学金每两学年一次文科学生每人2000元伍集成特困生奖学金每学年一次云南籍优秀贫困生每人2000元伍达观奖学金每学年一次历史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学生
每人1500元华藏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学年一次文科学生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750元三等奖500元宝钢奖学金每年一次全校学生每人5000元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每学年一次全校学生每人1000元招商银行一卡通一网通奖学金每两年一次全校学生每人5000元杨桂宫、顾建中奖学金每年一次物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材料科学专业学生
每人2000元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每年一次中西部优秀贫困生及沿海地区优秀特困生
每人2000元岳虹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一次物理科学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信息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
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一次计算机专业优秀学生
本科生4000元;研究生8000元。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一次属于归侨、归侨子女的优秀学生
一等奖2500元;二等奖1800元;三等奖1200元。
!!!注意:奖学金设置事宜以录取通知书附页为准,其他事项待入学后有所更新。 那么多内容..我慢慢看 太多了. 花了好长时间啊~~~谢谢学长~~~
终于有些了解啦!~~~貌似也不太容易噢~~~ 谢谢挖~~~:(19): 好人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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