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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6: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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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孝道呐喊
人民网载(来源《中国青年报》):新华社南京5月17日电(记者郭奔胜)江苏省阜宁县日前做出干部考察工作补充规定,首次将是否遵守“孝道”作为干部社区征询意见范畴,凡是不孝敬父母的干部一律不得提拔重用。
人民网载(来源《光明日报》):6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有一项内容非常引人关注:如果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尽孝道,拒不承担赡养等义务,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这一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惩戒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而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个人“孝道”做出具体规定,还是第一次。
看罢这两则报道,我感到很悲哀,无法排遣的愁绪与忧虑让我陷入了莫名的痛苦之中。自古以来,中国人都是把“忠”“孝”二字作为为人处世的基本行为准则的,古时候讲忠于帝王,且强调“百行孝为先”;如今则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且要尊老爱幼,孝敬父母。虽说“忠”有变化但“孝”意未改,仅就“孝道”而言,原本属于该为之事,现在却要用法规的形式予以约束,这不能不说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悲哀,而约束的对象又是掌握一定公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这则更是让人感到痛心。世风日下,“孝道”堪忧,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断然的措施,以法规的形式重塑“孝”风。这到底说明了什么问题呢?窃以为:一则说明了我国目前的“孝道”确实出现了危机,再一则说明了我们国家仍然一如既往地重视“孝道”,另一则也说明了令不少人羡慕的公务员的“孝道”确实让人担忧。
“孝”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父母在不远游”说的就是为尽“孝道”,孝敬父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讲的就是血脉的延续、亲情的延续。失却了“孝”就失却了做人的根本,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这一根本,那还能叫“人”吗?恐怕只能算禽兽不如了吧。想想看,一个连父母都不孝敬甚至是虐待父母的人,还会有什么可憎的事情干不出来的呢?生养之恩不报也就罢了,可虐待老人又是为了哪般?促其死以求解脱乎?我们的国家毕竟是一个讲究法制的国家,如此解脱之法不但为道德所不容,而且为法律所不容。记得曾听到过这样一件事情:说是一位年迈的老母亲因无法生存而把自己的儿子告上了法庭,庭审之时,这个儿子还振振有词地说:他母亲养了他二十年,而他已经将母亲养了二十多年了,母亲的养育之恩他已经报完了,根本不需要再继续奉养母亲了。面对此情此景,律师站起来说话了:你说得很有道理,不过,你母亲生你的时候是从自己身上掉下了一块肉,如果你也能够从自己身上割下那块肉还给你母亲的话,你们才能算是两清了,你以为如何呢?听到这一问,这个儿子面红耳赤哑口无言了。是啊,他还能再说什么呢?毕竟那个犯众怒的“死”字,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说出来的,遑论割肉还母了。
记得还曾看到过这么一则笑话:言说一子嫌父年老且又体弱多病,欲弃之。一日,将父置于筐内背出,其幼子相随,及至峰顶,将欲抛之,幼子曰:筐不可弃。问之为何?答曰:尔后用之负你。其人汗颜,复负父归,善养之。呜呼,美德代代相传,恶行世世模仿,好在此人还没有丧尽天良!
《论语》有言:“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虽说强调的是礼仪,但却也明确地告诉人们:生养死葬,当为人子本分!我为人子,我亦有子,我之本分不担,何望我子担本分?道理如此简单,却总是有人犯糊涂,若不给以当头棒喝,恐怕自也会是死无葬身之地的吧。
尤其是作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本就掌握一定的公权,走仕途一道当无疑也,若此辈“孝道”不扬,必会殃及民众。古语云“学而优则仕”,这里的“优”不仅仅指学识,而且还含有品行的意思,即学高身正方可为官。是谓“修身”“养性”方可“治国”“平天下”也。对于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而言,品行之中,“忠”“孝”当为重中之重。“不忠”“不孝”亦是统治者的大忌。所以,“不忠”或“不孝”之徒的仕途,一般是很难走得通的。建国以后,我们共产党人则一直强调忠于人民忠于党,在狠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狠抓精神文明建设,而精神文明中就有一条——尊老爱幼,孝敬父母。这是非常正确的做法,试想一个寡廉鲜耻不孝敬父母的人又如何能忠于人民忠于党呢?行政机关的公务员都握有一定的公权,自当为民之表率,如若这些人失却了“孝道”的话,那么上行下效的结果必然就会使我们这个民族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原以为尽“孝道”当与经济因素有关,如古人之所云:“仓廪实而明礼仪”,可如今看来,这句话实在是值得商榷,“明礼仪”必须建立在“仓廪实”的基础上,而“仓廪实”未必就一定能“明礼仪”。据悉:2006年,在香港召开的“全球华人孝亲敬老研讨会”上,一份关于北京、上海、厦门等中国七城市“孝心”的调查显示,孝心最弱的地区,却是经济比较发达的上海、广州。这一现象足以告诉世人,孝不孝不是经济负担的原因造成的,而是道德沦丧的问题造成的。中华孝文化研究会会长刘想林在谈到“孝文化”的时候曾这样说过: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中本来有着浓厚的孝道情结,但是,十年“文革”洗劫了中国的孝道精神,子女要与父母划清界限,甚至批斗殴打父母成为平常事;“文革”结束后,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社会上异化出一股一切向“钱”看的风潮,宁可要钱不要父母,打骂父母、公婆等恶劣事件也常见诸报端。由此看来,“孝道”若再不加以弘扬,若再不用非常手段加以教化和约束的话,那么,我们要创建的和谐社会也必将会成为一种美丽的奢望。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秘书长刘蕴华说,目前,许多家庭都是“421”结构——四位老人、一对父母、一个孩子,对孩子的宠爱骄纵成风,致使许多孩子长大后自私自利,缺乏责任心。试想,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不有意识地进行孝文化教育,他们又怎能有孝心呢?更何况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从1999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4年老龄人口将达到2亿,2026年达3亿,2037年超过4亿,2051年达到最大值,之后将维持在3亿—4亿。中国将成为全球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问题形势十分严峻。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的人民政府又如何会坐看“孝道”的日渐衰微呢?“孝道”当从娃娃抓起,更应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抓起。
真诚地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的“孝道”规定鼓掌!盼“孝道”行天下,“爱心”满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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